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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一文读懂!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2024-08-01 11:21 · 常州医保 · 435人阅读

@居民参保人,一年交几百块钱,看病就医时你知道医保怎么报销吗?今天,小精灵就带大家从居民医保待遇中的普通门诊统筹说起!记得点赞转发收藏哦!

一、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不含已享受其他门诊统筹待遇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且在支付限额内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负担。

二、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支付标准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注:基层医疗机构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

三、什么是起付标准

“起付线”是医保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是指医保统筹基金对参保人发生的属于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进行补偿的计算起点。

只有超出起付标准的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费用,医保统筹基金才能按规定报销。

【举个例子】

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张大爷首次看病,在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就诊,门诊总费用为800元(其中:符合医保范围内费用600元)。请问张大爷此次门诊看病,医保能报销多少?个人需负担多少?

1.起付线、报销比例:

居民医保起付线200元,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报销比例40%。

2.统筹基金支付:

(600-200)×40%=160(元)

3.个人负担费用:

800-160=640(元)

1个月后,张大爷再次前往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复诊,门诊总费用为600元(其中:符合医保范围内费用500元)。请问张大爷此次门诊看病,医保能报销多少?个人需负担多少?

1.起付线、报销比例:

张大爷在第一次看病合规费用累计已超过起付线,故本次报销不扣起付标准,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40%。

2.统筹基金支付:

500×40%=200(元)

3.个人负担费用:

600-200=400(元)

转载须知:为了社保知识、政策、法律和资讯的普及与分享,社百网欢迎您转载,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

转载来源:社百网,转载链接:https://shebao100.cn/news/671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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