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施行 怒江州公积金贷款政策有调整!
近日,怒江州发布了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政策的通知,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
具体内容如下:
一、降低住房公积金个人二套住房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比例
为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支持缴存职工住房需求,购买二套住房的,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30%降低至20%。
二、实施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和首套房贷款支持政策
(一)提高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额度。养育至少有1个未成年子女的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二孩家庭最高提取额度在原有基础上上浮20%,即每户每年最高可提取28800元;三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最高提取额度在原有基础上上浮30%,即每户每年最高可提取31200元。
(二)提高多子女家庭贷款额度。养育至少有1个未成年子女的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在现行最高贷款额度的基础上,二孩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20%,三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30%。
三、取消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户籍限制
异地缴存人在怒江州辖区内购房时,均可按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再要求必须具备怒江州本地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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