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提取篇
上一期“缴存篇”的最后提到“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与在职职工享受同等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权益”,今天,家家就为大家讲解灵活就业缴存人提取公积金方面的权益。
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以自愿为原则,未申请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贷款已还清的,可随时终止缴存协议,自由退出公积金制度,满足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还可以办理“销户提取”。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可办理销户提取,把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全部提取出来,包括灵活就业缴存后将原来以在岗职工身份缴存转入的住房公积金:
①依规依约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后紧接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停缴或封存满6个月;
②期间在本市未发生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转入单位账户;
③当前账户处于封存状态且不存在司法冻结、失信冻结、协助异地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冻结。
资料审核无误并通过公安联网核查后,当天办结。
办理材料
缴存人办理缴存登记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办理渠道
①线上:东莞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招商银行官方APP。
②线下:归集银行的公积金服务网点。
今天的解答暂告一段落,如有疑问,可咨询东莞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或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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