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佛山,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大全来了
一、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满足的基本条件
根据《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借款申请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本人及配偶信用良好、收入稳定、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二)已按规定支付首付款。
(三)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自住住房,其规划用途为住宅性质,并非写字楼、商铺、商用公寓等非住宅性质住房。
(四)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自住住房为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低于120平方米或单套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44平方米的普通自住住房。
(五)申请公积金贷款之月起,前6个月(不含申请当月)连续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累计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同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以下简称个人账户)为正常缴存状态。存在下列情形的,应当按相应规定计算缴存时间:
1.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未办理账户注销提取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明细合并计算。另外,已达到个人账户转移条件的,应当立即将个人账户转移至现缴存地。
2.退役军人将部队住房公积金转入至公积金中心并继续缴存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部队出具的缴存明细合并计算。
3.办理个人账户注销提取后再开设个人账户的,缴存时间重新计算。
(六)能够提供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贷款抵押物。
(七)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佛山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如何认定首套还是二套?
(一)借款申请人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行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1.在全国范围内未曾使用公积金贷款且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无住房的;
2.在全国范围内已使用一次公积金贷款且已结清,并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无住房的。
(二)借款申请人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行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1.在全国范围内未曾使用公积金贷款,并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有一套住房的;
2.在全国范围内已使用一次公积金贷款且已结清,并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有一套住房的。
四、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遵循“先存后贷、存贷挂钩”的原则,我市公积金贷款实行差别化贷款,即不同缴存时间对应不同的最高贷款额度。夫妻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且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以下统称双缴存职工家庭),缴存时间的认定以主借款申请人为准。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高层次人才申请公积金贷款时,缴存时间按≥36个月认定。具体如下:
(一)执行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
(二)执行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
(三)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购买的住房为达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的商品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上浮10%。
(四)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购买的住房已认定为装配式建筑项目的商品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上浮10%。
(五)属于多孩家庭(三孩以上)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上浮10%。
(六)同时符合上述(三)(四)(五)情形的(不包括高层次人才),上浮比例可累加。
(七)上述(三)(四)(五)情形不适用于高层次人才,高层次人才购买佛山市家庭首套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按我市高层次人才相关贷款规定执行。
五、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
根据《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贷款期限应当为1年的整数倍,具体按以下情况的最低值确定:
(一)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贷款期限最短为1年,最长为30年;
(二)购买再交易住房、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的贷款期限最短为1年,最长为20年,且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土地剩余使用年限,同时贷款期限与自住住房房龄之和不得超过40年;
(三)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抵押物剩余使用年限;
(四)贷款期限与借款人年龄相加不得超过65年。
同一笔公积金贷款为夫妻共同申请的,贷款期限以主借款申请人的贷款期限确定。
六、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则不能申请公积金住房贷款
根据《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借款申请人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贷款:
(一)借款申请人家庭在全国范围内已使用两次以上公积金贷款的;
(二)借款申请人家庭在全国范围内存在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
(三)借款申请人家庭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有两套以上住房的;
(四)因违规提取或公积金贷款存在违规情形等原因被限制公积金贷款的;
(五)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自住住房,其建筑结构为砖木结构;
(六)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自住住房是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设定抵押的房产;
(七)仅购买单套住房共有产权部分的(政策性共有产权住房除外);
(八)住房交易中,其买受人与出卖人之间为夫妻关系或父母子女关系的。
第十二条规定,借款申请人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存在以下信用情况之一的,不予贷款:
(一)当前贷款或者信用卡存在逾期;
(二)公积金贷款存在连续逾期3期以上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记录(且自该笔贷款结清之日起未满5年)的;
(三)单笔商业贷款或者单笔信用卡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前24个月内出现连续逾期3期以上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
(四)单笔商业贷款或者单个信用卡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前60个月内累计逾期12期以上;
(五)信用卡状态为呆账、冻结或者止付;
(六)贷款或信用卡被划分为次级、可疑、损失类;
(七)为他人担保贷款且未结清;
(八)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因信用卡年费、挂失手续费等产生的逾期记录,可提供开卡银行出具的说明或流水明细,经确定为非恶意逾期的可不纳入逾期认定。
七、佛山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
(一)对于贷款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取消利率下限。
(二)对于贷款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不低于25%,取消利率下限。
(三)对于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审慎把握并具体确定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水平。
(四)对于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有未结清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注:上述政策自2024年5月24日起执行,在2024年5月24日后(含2024年5月24日)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合同网签,均可按本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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