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公积金按月委托扣款还贷提取
按月委托扣款也是提取的一种形式,即将原来的按年提取变为现在的按月提取。按月委扣签约成功后,中心便可根据职工的还款数据每月进行报账返款,不再需要每年到中心服务网点办理提取,也不需再向中心提交任何资料。目的是为了方便缴存职工办理提取业务,让数据多跑路,让职工少跑腿。
一、哪些人可以办理?
以本中心合作银行商业住房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借款人及其配偶。
二、办理方式是什么?
提取人与中心签订“按月委托扣款还贷”协议,即委托公积金中心按月提取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本息。
三、到哪办?需要什么材料?
1.线上渠道:
“贵阳公积金”APP、“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办理流程:申请人登录“贵阳公积金”APP、“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业务大厅→“商贷委扣签约”申请办理
办理材料:无
2.线下渠道:
贵阳公积金服务网点、贵阳公积金社区服务站
办理流程:申请人通过贵阳公积金服务网点、贵阳公积金社区服务站申请→个人提供要件材料→受理并录入扫描材料→签约
办理材料: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2.还款银行卡;3.配偶签约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共同借款人签约的需提供借款合同原件(抵押物共有才能签约)。
四、办理要求有哪些?
1.同一套住房涉及多人提取的,须按以下顺序签约:主贷人、主贷人配偶、共有人、共有人配偶;
2.签约顺序即为委托中心扣款顺序;
3.线下办理的,申请人需亲自到场办理。
五、有什么注意事项?
1.职工已签约“按月委托扣款还贷”协议,要办理提前还款的,原则应采取报账制,即申请人先偿还贷款,中心于次月将申请人所偿还的贷款资金转入约定的银行账户;因个人原因采取预付制的,须取消签约,还款后,次月20日之后再次办理按月委托扣款,采取预付制的提取额不得超过剩余贷款本金。
2.中心查询结果与本人承诺不相符的,职工可自行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证明资料。
3.目前本中心合作银行为贵阳市行政区域和贵安新区直管区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贵阳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邮储银行、民生银行、贵阳农商银行、贵州银行、兴业银行、贵州乌当农商银行。
如还有其他疑问,可拨打0851-12345 贵阳市政务服务热线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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