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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住房公积金如何办理“按月提取”?

2024-08-15 11:41 · 佛山公积金 · 325人阅读

月月还房贷?月月交房租?住房公积金能不能按月提取?可以的!马上来看看线上操作指引!

住房公积金按月支付房租提取

受理范围

(一)提取申请人为本市缴存职工且个人账户未注销。

(二)提取申请人在本市开设公积金账户满3个月且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三)提取申请人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

线上办理程序

(一)租住公共租赁住房

1.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申报流程: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点击“个人网上办事大厅(入口)”→由职工本人通过短信或人脸识别的方式登录个人网厅→点击“我要办理”→点击“个人提取办理”→点击“租房提取”→点击“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点击“下一步”进入申报页面→选择收款银行并录入收款账号→如实选择“婚姻状况”(已婚职工须录入配偶信息)→选择“提取频次”→核对租赁合同信息→选择提取月份(已默认选择全部可提取月份)→根据页面指引上传档案资料(婚姻信息核验通过的无须上传资料)→点击“提交”完成申报。

2.“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申报流程:关注“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点击“办事服务”→点击“个人网上办事”→由职工本人通过短信或人脸识别的方式登录→点击“业务大厅”→点击“租房提取”→提取原因选择“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后点击下一步→点击“我要提取”进入申报页面→选择收款银行并录入收款账号→如实选择“婚姻状况”(已婚职工须录入配偶信息)→选择“提取频次”→核对租赁合同信息→选择提取月份(已默认选择全部可提取月份)→根据页面指引上传档案资料(婚姻信息核验通过的无须上传资料)→点击“提交”完成申报。

(二)租住商品住房

1.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申报流程: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点击“个人网上办事大厅(入口)”→由职工本人通过短信或人脸识别的方式登录个人网厅→点击“我要办理”→点击“个人提取办理”→点击“租房提取”→点击“租住商品住房提取”→点击“下一步”进入申报页面→选择收款银行并录入收款账号→选择“提取频次”→如实选择“婚姻状况”(已婚职工须录入配偶信息)→根据页面指引上传档案资料(婚姻信息核验通过的无须上传资料)→点击“提交”完成申报。

2.“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申报流程:关注“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点击“办事服务”→点击“个人网上办事”→由职工本人通过短信或人脸识别的方式登录→点击“业务大厅”→点击“租房提取”→提取原因选择“租住商品住房”后点击下一步→点击“我要提取”进入申报页面→如实选择“婚姻状况”(已婚职工须录入配偶信息)→选择收款银行并录入收款账号→选择“提取频次”→根据页面指引上传档案资料(婚姻信息核验通过的无须上传资料)→点击“申请提取”完成申报。

(三)多孩家庭租住商品住房

1.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申报流程: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点击“个人网上办事大厅(入口)”→由职工本人通过短信或人脸识别的方式登录个人网厅→点击“我要办理”→点击“个人提取办理”→点击“租房提取”→点击“租住商品住房(多孩家庭)”→点击“下一步”进入申报页面→选择收款银行并录入收款账号→如实选择“婚姻状况”(已婚职工须录入配偶信息)→选择“提取频次”→录入房屋地址(可录入多个房屋地址)→选择房屋地址,根据租赁合同信息录入对应的“每月租金”、“租赁面积”、“合同起始年月”、“合同结束年月”、“合同备案号”→选择提取月份(已默认选择全部可提取月份)→根据页面指引上传档案资料→点击“提交”完成申报。

2.“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申报流程:关注“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点击“办事服务”→点击“个人网上办事”→由职工本人通过短信或人脸识别的方式登录→点击“业务大厅”→点击“租房提取”→提取原因选择“租住商品住房(多孩家庭)”后点击下一步→点击“我要提取”进入申报页面→选择收款银行并录入收款账号→如实选择“婚姻状况”(已婚职工须录入配偶信息)→选择“提取频次”→录入房屋地址(可录入多个房屋地址)→选择房屋地址,根据租赁合同信息录入对应的“每月租金”、“租赁面积”、“合同起始年月”、“合同结束年月”、“合同备案号”→选择提取月份(已默认选择全部可提取月份)→根据页面指引上传档案资料→点击“提交”完成申报。

提取时限

1.提取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不往前追溯。

2.提取时应明确租赁时间段,可选择按年提取或按月提取,且只能申报当前提取年度的租赁时间段,不得重复申报。

3.同一提取年度内提取申请人符合多种租房提取情形的,只能以其中一种情形申报提取。每次提取应满足相应的时间间隔:

(1)按年提取,是指一个提取年度内可申报提取一次,一次可提取当年7月至次年6月共12个月的可提取额度,每次提取应间隔12个月及以上。

(2)按月提取,是指一个提取年度内每月可申报提取一次,每次提取应间隔1个月及以上,一个提取年度内可多次提取,每次提取可申报至当月,不得重复申报。

住房公积金按月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

受理范围

房屋首次提取

1.提取申请人为本市缴存职工且个人账户未注销。

2.提取申请人及配偶在婚姻存续期间在中国大陆境内使用住房贷款购买自住住房。

3.所购房屋的所在地应为提取申请人夫妻其中一方的户籍地或住房公积金缴存地。

4.未办理本市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以下简称公积金冲还贷)的,或使用组合贷款在本市购房且已办理公积金冲还贷,在公积金冲还贷后个人账户仍有余额且提取额度未提取完毕。

5.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办理提取的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无逾期记录或公积金贷款逾期已还清的)。

线上办理程序

1.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申报流程: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点击“个人网上办事大厅(入口)”→由职工本人通过短信或人脸识别的方式登录个人网厅→点击“我要办理”→点击“个人提取办理”→点击“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点击“下一步”进入申报页面。

2.“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申报流程:关注“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点击“办事服务”→点击“个人网上办事”→由职工本人通过短信或人脸识别的方式登录→点击“业务大厅”→点击“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点击“我要提取”进入申报页面。

提取频次(提取划账周期)

1.自动划账

自动划账存在长期和三年期两种周期,长期和三年期为互斥选项,即符合长期的,无法选择三年期;不符合长期的,默认三年期选项,具体划账周期选项,系统会根据职工提取业务的实际情况判定符合哪一个自动划账周期的条件,以办理业务时系统显示为准。

(1)长期:即提取划账协议长期有效,按不少于一年、半年或一个月的规定进行多次划账(将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余额划入职工指定的银行账户中),直至职工不再符合提取条件(如提取额度已满或房屋产权发生变更等)为止。具体可查看《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优化提取自动划账服务的通知》。

 (2)三年期:即提取划账协议有效期为三年,在三年有效期内,按不少于一年、半年或一个月的规定进行多次划账(将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余额划入职工指定的银行账户中)。 

2.单次提取:在满足提取时间间隔情况下,仅划账一次,已办理本市公积金冲还贷业务的不能办理单次提取。

如何变更提取频次?

(包括2024年3月1日前已申报成功的偿还本息提取业务)

先终止原有协议,再办理提取划账续期,申报时选择须变更的提取频次,如按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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