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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正在暑期实习的你,这些社保知识不要错过~

2024-08-17 10:25 · 海南社保医保 · 189人阅读

暑假期间

很多学生进入了企业实习

一些毕业生到单位参加见习

那么

实习生需要参加社保吗?

实习期间发生了工伤怎么办?

怎样办理参保手续?

针对这些问题

小编来为您一一解答

实习生需要参加社保吗?

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城镇各类就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在校实习生的身份是在校学生,不是就业人员,尚未与用人单位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不属于社会保险的参保对象,所以用人单位一般不需要为实习生参加城镇职工五项社会保险。

实习生、见习人员可以单独参加工伤保险?

海南省印发《实习生、见习人员、超龄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试行)》,规定至今年1月起,将实习生、见习人员、超龄从业人员统一纳入工伤保险制度保障,用人单位按照参保地管理和自愿参保原则为这三类人员单独参加工伤保险。

根据以上办法规定,实习生为年满16周岁,由实施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高职专科学校、高职本科学校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人才培养方案安排,经职业学校批准自行到企(事)业等单位进行6至12个月实习的学生;见习人员为按照有关规定到见习单位参加就业见习的离校3年内未就业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我省普通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所属毕业学年学生、我省16至24岁未就业青年。

实习生、见习人员怎样办理参保手续?

按照参保地管理和自愿参保原则,用人单位为实习生、见习人员、超龄从业人员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应当持三方实习协议、见习协议、用人协议以及参保人员花名册等,到用人单位参保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按规定申报缴纳工伤保险费。此外,单项参加工伤保险不影响应届生身份。

实习生、见习人员正式入职后怎样参加社保?

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是法定义务。实习生、见习人员正式入职后,与用人单位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缴纳五项社会保险费。

值得注意的是,在试用期,用人单位也有给员工参保的义务!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新招用的员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相互考察了解的时间,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无论试用期长短,无论员工最终能否转正,只要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应当依法为员工申报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来源:省社保服务中心、南海网

记者编辑:谭琦

转载须知:为了社保知识、政策、法律和资讯的普及与分享,社百网欢迎您转载,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

转载来源:社百网,转载链接:https://shebao100.cn/news/676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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