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住房公积金业务呈现健康、稳定的发展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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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住房公积金业务呈现健康、稳定的发展态势

2024-08-25 07:52 · 贵州发布 · 233人阅读

8月23日,记者从贵州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贵州省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获悉,贵州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不断规范,确保全省住房公积金长期保持着健康稳定的运行态势,较好地发挥了住房公积金制度政策作用,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平稳发展。

01

整体运行良好,稳中有进。

截至2023年12月底,全省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4531.98亿元,个人提取总额2851.43亿元,缴存余额1680.55亿元;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101.95万笔2859.68亿元,贷款余额1576.76亿元,个人住房贷款率93.82%。

2023年,全省住房公积金缴存额569.29亿元,同比增长6.51%;个人提取额464.49亿元,同比增长16.37%;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6.53万笔金额274.29亿元,分别同比增长6.48%、10.12%。2023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余额占全省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比例为21.43%。

02

助力缴存人安居宜居,发挥作用更加显著。

服务“住有所居”,不断优化政策措施为缴存人的住房需求提供有力保障。

(一)住房公积金惠及人群不断扩大。从缴存情况看,2023年新开户单位12498家,净增单位6218家;新开户33.01万人,净增11.17万人;实缴单位71856家,实缴307.45万人,缴存额569.29亿元,分别同比增长9.47%、3.77%、6.51%。2023年末,缴存总额4531.98亿元,同比增长14.37%;缴存余额1680.55亿元,同比增长6.65%。从缴存结构看,缴存人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5.27%,国有企业占22.09%,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5.10%,城镇集体企业占1.45%,外商投资企业占1.02%,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82%,灵活就业人员占0.15%,其他占3.12%。

新开户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8.80%,国有企业占17.92%,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40.99%,城镇集体企业占1.00%,外商投资企业占1.11%,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4.66%,灵活就业人员占0.26%,其他占5.263%。

(二)住房公积金积极支持缴存人租、购住房。从提取情况看,2023年,住房公积金提取人数146.25万人,占实缴职工人数的47.57%。提取额464.49亿元,比上年增长16.37%。提取金额中,购、建房占11.88%,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9.22%,租赁住房占4.36%,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03%,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8.23%,其他占6.28%。提取群体中,中、低收入占91.82%,高收入占8.18%。从贷款情况看,2023年,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6.53万笔,发放金额274.29亿元,有效减轻贷款职工购房支出压力。其中,支持5.22万人贷款215.80亿元购买首套房,贷款金额占发放金额的78.68%;支持1.31万人贷款58.49亿元购买二套房,贷款金额占发放金额的21.32%。

(三)为加快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提供支持。2023年,提取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9.37亿元。截至2023年末全省已累计提取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26.86亿元,专项用于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

03

服务水平不断优化提升。

(一)持续优化政策和业务流程。政策优化方面,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房地产业良性循环的健康发展的意见》,持续支持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提高了租房提取额度和频次、提高了贷款额度、推行了“又提又贷”、优化了二套房认定,开展了灵活就业人员制度建设等;业务流程方面,一是整合优化3项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以统一“电子码”代替原有纸质证明,实现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二是实现包括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查询、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住房公积金补缴、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等13项业务“跨省通办”;三是上线个人住房公积金年度账单查询功能,便利缴存人查看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情况。为群众节约了时间和成本,大大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增设服务网点改善服务环境。积极探索将服务网点进一步延伸银行网点、社区、乡镇等,方便缴存人就近、错峰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让职工在“能办”的基础上体验到“好办”“易办”。在服务大厅和网点规范设置统一的住房公积金服务标识,科学设置服务窗口,设置自助服务设备,提升办事群众的体验感。加强业务培训,推行标准化的业务办理文明用语。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实、服务好”的队伍,持续提升服务效能。

(三)积极推进数字化建设。一是完成了全省住房公积金征信信息查询、新增贷款信息和已取得借款人授权的存量贷款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工作;二是积极推动与公安、民政、房产、不动产登记等部门的数据互联共享,逐步实现了身份证、婚姻、商品房网签、不动产登记、抵押等关健信息的核验查询;三是积极推进省级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专题库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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