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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直中心缴存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如何办理?

2024-09-02 10:12 · 青海住房公积金12329 · 359人阅读

省直中心缴存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单位须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根据情况,可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或销户提取。

第一种情况:

账户转移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6个月以上的,到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线上办理渠道:

1.首先扫描“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微信小程序。

2.进入小程序后,登录并办理转移接续,线上发起转移接续申请即可。

线下办理渠道:职工本人持身份证至转入中心办理。

第二种情况:

销户提取未在异地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6个月后,可销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办理所需资料:

★提取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公证书或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文件原件

★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提取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提取人名下Ι类银行卡

线上办理渠道:

1.登录“青海住房公积金12329”微信公众号或支付宝“青海公积金”小程序。

2.进入我的业务界面后,点击“我要提取”,选择终止劳动关系,进入后按系统提示上传资料并提交即可。

手持证件照拍摄要求

1.需手持证件的手臂完全露出(肩膀、手腕、手肘);

2.保证证件清晰(可将证件拿至离镜头较近的位置,确保能清晰看见身份证上的全部信息)。

来源/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分中心

编辑/青海省住房公积金信息中心

转载须知:为了社保知识、政策、法律和资讯的普及与分享,社百网欢迎您转载,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

转载来源:社百网,转载链接:https://shebao100.cn/news/681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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