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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想用公积金贷款买房?这些情况要注意!

2024-09-21 16:47 · 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363人阅读

不少人在购房时会选择利率相对较低的公积金贷款,但是你知道有哪些情况会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吗?一起来看看!

01、申请贷款的房屋性质是否符合要求

在清远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申请贷款的房屋具备住房所在地房产交易部门和登记部门确认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协议,并能办理抵押担保手续。

此外,如有以下情形的将不予受理公积金贷款申请:

所购房产为非居住用途的;

所购住房为别墅的;

所购住房为独立成栋住宅的;

购买住房部分产权份额的;

申请人及配偶与父母、子女之间交易的住房;

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02、公积金账户是否为正常缴存状态

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需处于正常缴存状态。若账户封存、冻结、销户等,将不予受理公积金贷款申请。

03、缴存时间是否符合要求

单位缴存职工应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含6个月)以上,个人自愿缴存人员应在清远市连续足额缴存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方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04、家庭名下是否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

申请人家庭(包括申请人、申请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有尚未还清公积金贷款的;或在全国范围内已使用过两次公积金贷款的,将不予受理公积金贷款申请。

05、所购住房是否为家庭名下第三套及以上住房

所购住房为家庭(包括申请人、申请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名下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将不予受理公积金贷款申请。

06、申请人及配偶信用如何

公积金贷款以申请人的诚信记录作为重要审核依据,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暂时不予受理其贷款申请:

人民银行征信记录显示贷款(包括个人住房贷款、 消费贷款等任意种类贷款)累计逾期6期及以上或者有当前逾期未结清的;

人民银行征信记录显示贷记卡近2年累计逾期6期以上以及有当前逾期未结清的;

以欺骗手段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且全额退款未满5年的;

申请之前5年内存在提供虚假资料骗取公积金贷款等不良诚信记录的。

另外,还需根据申请人的实际还款能力等因素,综合判断能否申请公积金贷款哦!

转载须知:为了社保知识、政策、法律和资讯的普及与分享,社百网欢迎您转载,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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