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职工下岗失业提取公积金,可以这样办理!
职工失业下岗后,如何提取公积金呢?跟着小编一起了解下!
提取条件
1、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没有再就业,也没有继续缴存公积金,公积金金账户封存满两年,经本人申请,可提取本人公积金账户余额。
2、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没有再就业,也没有继续缴存公积金,男职工年满50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的,经本人申请,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余额。
3、若存在公司因经营不善破产导致停缴员工住房公积金满两年,又未申请账户封存的情况,缴存人提交申请,经中心核准,允许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提取资料
1、职工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原件;
2、劳动部门核发《失业证》或《就业证》或与原单位签订的经劳动部门盖章备案的《解除劳动关系合同》(且公积金账户封存或停缴满2年)。
提取办理
职工符合提取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到荆州市民之家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提交提取事由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办理。
转载须知:为了社保知识、政策、法律和资讯的普及与分享,社百网欢迎您转载,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
转载来源:社百网,转载链接:https://shebao100.cn/news/69429.html
我来说两句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