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直中心提取公积金惠民新政来解读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减轻缴存职工租房购房资金压力,省直中心近期对租房购房提取相关政策进行了调整。
新政推出后缴存职工如何申请提取?对于您关心的问题,小编为您一一解答!
租房提取新政有哪些具体的变化?
缴存职工及配偶在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商品房的,每年提取金额上限为16800元。对在缴存地无自有住房的多子女家庭租赁商品房的,二孩缴存职工家庭租房提取金额上限为每户每年21600元,三孩及三孩以上缴存职工家庭租房提取金额上限为每户每年26400元。
购房提取新政有哪些具体的变化?
扩大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金范围,缴存职工在西宁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的,在可提取职工本人、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的基础上,还可以提取双方父母或子女住房公积金。
增加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频次,缴存职工在西宁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的,将购房提取频次由原来的“以购房合同、《不动产权证》生效日期为准,三年内提取一次”调整为“以购房合同、《不动产权证》生效日期为准,三年内每年可提取一次”。
购房提取新政中提取额度是如何规定的?
缴存职工本人、配偶及双方父母或子女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超过房屋总价;如所购房屋需办理住房贷款的,累计提取总额不超过购房首付款。
新政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自2024年10月8日起施行。
新政提取业务能否在线上办理?
可以,缴存职工通过“青海住房公积金12329”微信公众号、“青海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www.qhgjj.com)、“青海公积金”支付宝小程序均可办理。
提取时需要什么资料?
缴存职工租赁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
②提取配偶的,提供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
③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④提供不动产管理部门出具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申请书》原件;多子女家庭还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同户的户口簿原件;
⑤提取人名下Ⅰ类银行卡。
缴存职工在西宁市行政区域内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
②提取配偶的,提供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提取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的,同户的提供户口簿原件,非同户的提供出生证明、公安户籍部门调取的户籍档案或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③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④房地产管理部门网上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⑤提取人名下Ⅰ类银行卡。
来源/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分中心
编辑/青海省住房公积金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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