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缴存职工亡故或被宣告亡故后其公积金如何处理?
缴存职工亡故或被宣告亡故后,其公积金如何处理呢?作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是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提取需要哪些资料呢?跟着小编了解一下!
提取资料
由配偶提取的:
提供亡故证明或被宣告亡故的法律文件、能证明提取人与死者关系的证件(结婚证或户口本)、提取人身份证、提取人银行卡。
由子女、父母办理提取的:
提供亡故证明或被宣告亡故的法律文件、能证明提取人与死者关系的证件、提取人身份证、提取人银行卡、签订承诺书后,可以将已故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本息转入提取人银行卡。
由继承人提取的:
提供亡故证明或被宣告亡故的法律文件、经公证部门公证的遗嘱或指定继承人相关证明材料及身份证、银行卡。
由受遗赠人提取的:
提供亡故证明或被宣告亡故的法律文件、经公证部门公证的遗嘱、提取人身份证、银行卡。
简化流程办理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亡故,其直系亲属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亡故提取业务的,按照顺位继承,配偶优先原则予以办理。
【政策优化】将原政策中“已故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本息转入提取人银行卡”调整为“将亡故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转入亡故职工的银行卡(社保卡)”。如无法提供亡故职工银行卡,按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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