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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出台系列措施促进住房消费 支持住房公积金“既提又贷”

2024-11-07 09:23 · 聊城日报 · 292人阅读

  本报讯 (记者 刘丛丛) “以前,公积金取出来就不能再用它贷款了,想用公积金贷款就不能取出来,现在有了这个好政策,一部分公积金也可以当首付款。”11月1日,市民马东友在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了“既提又贷”业务。

  最近,马东友夫妇想买一套新房,总房价139万元,其中,通过公积金能贷60万元,剩下的79万元需再筹集,给一家人带来不小的经济压力。幸运的是,他们赶上了公积金新政策,两人公积金里的14万元可以直接用作首付款,同时不影响用公积金继续贷款。

  为更好地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积极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近日,我市出台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首套房、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分别降为20%、30%,在降低房贷最低首付比例的同时,支持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职工购买自住房实现了“既提又贷”。

  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科科长韩栋介绍,办理公积金“既提又贷”业务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购房人在确定房源支付购房定金后,即可到公积金中心申请预提取业务,也就是将购房人(及配偶)的公积金账户余额直接作为购房首付款使用;同时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还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提取首付款合并计算贷款额度。二是如果购房人已使用自有资金支付了首付款,可在住房贷款划拨成功后(首付款凭证取得一年内),办理首付款提取,提取后的剩余公积金账户余额,还可继续按照我市偿还住房贷款规定办理相关业务。

  除了公积金新政,我市还通过降低存量房贷利率、发放购房办证消费券、降低居民换购住房成本等,支持住房消费。同时,聚焦提升住房质量,加大力度推动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

  住有所居,更要住有宜居。聊城市住房与建设事业保障中心房产市场服务科副科长王宪哲介绍,聊城坚持试点先行,稳步推进,今年组织专家评审出了第一批19个高品质住宅试点项目,为群众建设更多高质量、高科技、绿色低碳、舒适安全的好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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