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个人账户年末会清零吗?十堰相关部门回应
近日,“医保个人账户年底清零”的话题被广泛讨论。不少市民询问:马上到年底了,没有使用完的余额会清零吗?
十堰市医疗保障局权威回应来了!
11月18日,十堰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科科长张志劬接受十堰之声记者采访,就医保账户相关问题为公众释疑解惑。
城乡居民医保没有配置个人账户,不存在余额清零。大家关心的医保个人账户清零,实际上是职工医保,只有职工医保配置了个人账户。
职工医保实行“统账结合”制度,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的8%缴纳医保费,全部计入医保统筹基金;个人按本人工资的2%缴纳医保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退休职工每月计入个人账户的金额是84.84元/人。灵活就业人员按单建统筹方式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费率为8%,不配置个人账户。
自2023年1月1日起,我市实行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制度,进一步减轻参保职工的门诊就医负担。改革前,参保职工在门诊就医,医保是不予报销的;改革后,参保职工在全市范围内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属于医疗保险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目录范围内的普通门诊(含急诊)医疗费用,一个自然年度内(1月1日至12月31日)累计超过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部分,由医保基金按比例支付。
在职职工、退休人员起付线统一为500元。在职职工在三级、二级、一级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就诊,报销比例分别是50%、65%、80%,退休人员提高10个百分点,报销比例是60%、75%、90%。在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在职职工报销比例是60%,退休职工报销比例是68%。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年度封顶线统一为3000元。
医保统筹3000元封顶,是参保职工在一年内门诊就医购药医保报销的上限,是参保职工每年都可享受的医保报销待遇,并不是指个人账户余额。比如,张三2024年度的门诊统筹封顶线为3000元,无论2024年的3000元报销额度是否用完,2025年都会重新获得3000元报销额度。3000元封顶线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有效,不滚存、不累计,不能转让他人使用。不论是在职职工还是退休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年末不会清零,未用完的金额可跨年度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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