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公积金提取业务指南——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
在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申请人及其配偶新建、翻建自住住房,其规划许可证或村镇房屋建设准建证为2018年1月1日后的,可以办理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业务,可通过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线上渠道,或到缴存地公积金服务窗口办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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