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重磅!公积金政策组合拳 促进房地产止跌回稳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系列部署要求,持续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满足老百姓使用需求,11月12日,经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保定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保定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置换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实施暂行办法》《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部分政策的决定》《保定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保定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办法》《关于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首付款实施细则》等8个政策文件。
本次政策调整涉及范围广、系统性强、成果丰硕,围绕一个总开关、六个方面提取政策、八个方面贷款政策,打出了一套“1+6+8”政策组合拳,将有力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
一个总开关:
《保定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作为政策调控的总开关,有效管理和调控住房公积金资金的流动性,确保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提取政策六个方面:“一增加、两取消、三放宽”
一增加:
增加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首付款业务,切实提高缴存职工购房资金支付能力。
两取消:
一是取消偿还住房贷款提取“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当期还款付息额”限制;
二是取消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后“不得再以其他住房消费类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限制。
三放宽:
一是放宽职工全款购买自住住房提取额度。2024年4月1日以后(含)全款购买自住住房的,还可以提取自购房之月起24个月内的账户余额。
二是放宽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额度。2024年4月1日以后(含)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还可以提取自批准建造、翻建之月起24个月内的账户余额。
三是放宽老旧小区自住住房加装电梯提取人范围和提取额度。将提取人范围从本人及配偶扩大到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将提取额度放宽为可提取自核发竣工验收备案文件之月起24个月内的账户余额。
贷款政策八个方面:“一取消、一拓宽、两放开、两提高、两降低”
一取消:
取消现房销售阶段性担保保证金。
一拓宽:
拓宽再交易住房贷款受理方式。过户后、过户前两种贷款受理方式都能实现,买卖双方可自由选择。
两放开:
一是根据个贷率情况放开恢复“商转公”业务;
二是放开异地贷款户籍限制。
两提高:
一是提高计算贷款余额倍数;
二是提高职工偿还贷款最高年龄。
两降低:
一是降低公积金贷款利率。新购住房贷款利率已从2024年5月18日起执行,2024年5月18日前已发放的存量贷款利率从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二是降低首付款比例。
下一步,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加大新政策的宣传力度,做好政策的细化解读,扎实推动新政策的落地见效,为构建我市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注入新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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