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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线上提取购房首期款看这里→

2024-12-26 17:02 · 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92人阅读

我在本市按揭购买了一套自住住房,现在想要提取购房首期款,该怎么办理?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

在手机就可以操作啦,下面这份指南请收好哦~

提取条件

需符合以下任一情况: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的;

2.在缴存人或配偶户籍所在省购买自住住房的;

3.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东省内购买自住住房的。

提取资格

房屋买受人可申请提取购房首期款;房屋买受人的该房屋属婚后购买的,其配偶可申请提取购房首期款;房屋买受人的该房屋属婚前购买且其配偶不是房屋买受人的,其配偶不能申请提取。

提取额度

房屋买受人及其配偶累计提取总额不超过该房屋购房首期款;房屋买受人及其配偶各自累计提取额上限为该房屋购房首期款乘以各自的产权比例。房屋买受人及其配偶首次提取时,提取额合计少于购房首期款的,该差额不再累计到下次提取;购房首期款以购房合同及增值税发票中价低者减去购房按揭贷款金额确定。

提取时间

缴存人可在偿还1期购房按揭贷款本息后申请首次提取,且应在购房合同签订日期或房管部门备案日期起3年内申请提取首期款,逾期未申请的只能申请提取已偿还贷款本息,不能提取首期款。

注意:缴存人及其配偶均只能申请提取一次购房首期款。

办理方式

柜台办理:缴存人或受委托人携带所需材料原件前往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网点柜台现场办理。

线上办理:缴存人可登录“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手机公积金APP网上自助办理。

线上办理指南(以微信公众号为例)

第一步:登录“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在“个人服务”栏里选择“业务办理”;

第二步:在“提取业务”栏里选择“购买住房提取”,点击进入相应的填写页面;

第三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提取类型”——购房贷款首付款提取,以及选择“婚姻状况”(若提示录入婚姻状况、配偶信息,请如实录入,以便关联配偶在本市公积金账户,进行网上申请提取)。

第四步:填入“提取类型”和“婚姻状况”后直接点击“下一步”进入下一个页面,填写具体“房屋信息、产权信息和提取信息”并拍照上传材料,提交即可。

提示:材料以图片格式上传,其中购房合同、借款合同的页数较多,可只拍照扫描含个人基本信息、购房类型、房屋信息、付款方式、贷款年限、还款方式、签名盖章的页面。

部分所需材料亦可点击“联网获取材料电子版(仅限广东省内)”获取。

转载须知:为了社保知识、政策、法律和资讯的普及与分享,社百网欢迎您转载,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

转载来源:社百网,转载链接:https://shebao100.cn/news/727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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