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
新京报讯 据北京人社局消息,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发布《关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事宜的通告》,本市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全文如下: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事宜的通告
京人社发〔2024〕15号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就失业保险缴费费率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本市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特此通告。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2024年12月23日
编辑 陈艳婷
转载须知:为了社保知识、政策、法律和资讯的普及与分享,社百网欢迎您转载,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
转载来源:社百网,转载链接:https://shebao100.cn/news/72771.html
我来说两句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