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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调整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保普通门诊待遇标准

2024-12-31 11:36 · 海南日报 · 347人阅读

海南日报海口12月30日讯(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洪旭)12月30日,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从海南省医疗保障局获悉,自2025年1月1日起,海南省调整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待遇标准,年度最高支付标准(含一般诊疗费)调整为:在职人员为2500元、退休人员为3000元,计入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标准。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发布通知,要求各级医保行政部门、经办机构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引导社会预期,抓好政策落实。同时要加强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高效、合理使用。

据了解,此前海南省在职人员的门诊年度最高支付标准为1500元,而退休人员的则是2000元。此次调整后,职工普通门诊待遇标准均提高了1000元,将进一步减轻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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