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工作
2024-12-31 14:35 ·
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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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4〕457号)要求,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工作。具体规定有哪些?一图看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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