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公积金取消异地提取限制
贵港讯 从2024年12月26日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取消异地提取限制。
具体政策是:缴存人因购买自住住房或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取消户籍地、工作地的限制。我市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时,可向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套数按申请人家庭在拟购房所在县(市、区)的住房套数认定,申请人家庭名下只有一套住房的,且在全国范围内只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并已还清的,可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20%。
来源:贵港新闻网-贵港日报 作者:全媒体记者欧钰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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