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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保险如何报销?

2025-01-30 10:19 · 西宁市人民政府 · 327人阅读

网民反映:

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保险如何报销?

官方回复:

根据《西宁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细则》第二十条规定: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生育医疗费用按相应的医疗保险政策予以报付;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按定点医疗机构等级及分娩方式支付标准的50%给予一次性补助。因此该市民家属的生育医疗费用应按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予以报付。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员,在妻子生育期间,可以享受带薪陪产假。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转载须知:为了社保知识、政策、法律和资讯的普及与分享,社百网欢迎您转载,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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