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公积金租房提取办理指南
公积金除了买房还可以干嘛呢?其实租房也是可以用公积金的噢。快来看看每月提取额度和怎么提取吧~
本指南制定依据为《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50号)、《梅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梅市公积金委〔2024〕04号)。
申请条件
缴存职工在本市或外派工作地无自有产权房且连续足额缴存3个月以上的。
申请时间
在租赁期内提出申请。
提取频次及额度
首次提取额度最高不超过12个月的租金总额,后续可按月按需提取,可选择以下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
1、租住人才公寓类和公共租赁住房类的,按实际已支付的租金提取。
2、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已支付的租金且不超过1080元/月。多子女家庭可上浮20%。
3、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的,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已支付的租金且不超过2400元/月。多子女家庭可上浮20%。
办理方式及流程
办理方式:
指尖办:“梅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粤省事
网上办: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服务大厅(个人用户)
窗口办:公积金业务办理网点(全市通办)
办理流程:
职工申请→公积金中心审批(不超过1个工作日)→提取转账;
如需联系其他相关部门核实提取材料真实性的,审批时间适当延长。
提取材料
(一)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 (线上办理免提交材料)
1、《租房提取承诺书》(柜台现场填写)
2、申请人身份证
3、申请人借记卡或活期存折(可容缺受理,另选择“上社保卡”免提交)
(二)外派工作地租房的
1、《租房提取承诺书》(柜台现场填写)
2、申请人身份证
3、单位盖章的外派工作证明
4、申请人借记卡或活期存折(可容缺受理,另选择“上社保卡”免提交)
(三)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的
1、《梅州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2、房租发票
3、申请人身份证
4、申请人借记卡或活期存折(可容缺受理,另选择“上社保卡”免提交)
转载须知:为了社保知识、政策、法律和资讯的普及与分享,社百网欢迎您转载,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
转载来源:社百网,转载链接:https://shebao100.cn/news/73610.html
我来说两句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