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公积金租房提取办理指南-社百网(社保100)

小程序
扫一扫访问小程序
APP
首页 > 快讯 > 梅州公积金租房提取办理指南

梅州公积金租房提取办理指南

2025-01-19 16:22 · 梅州公积金 · 183人阅读

公积金除了买房还可以干嘛呢?其实租房也是可以用公积金的噢。快来看看每月提取额度和怎么提取吧~

本指南制定依据为《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50号)、《梅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梅市公积金委〔2024〕04号)。

申请条件

缴存职工在本市或外派工作地无自有产权房且连续足额缴存3个月以上的。

申请时间

在租赁期内提出申请。

提取频次及额度

首次提取额度最高不超过12个月的租金总额,后续可按月按需提取,可选择以下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

1、租住人才公寓类和公共租赁住房类的,按实际已支付的租金提取。

2、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已支付的租金且不超过1080元/月。多子女家庭可上浮20%。

3、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的,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已支付的租金且不超过2400元/月。多子女家庭可上浮20%。

办理方式及流程

办理方式:

指尖办:“梅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粤省事

网上办: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服务大厅(个人用户)

窗口办:公积金业务办理网点(全市通办)

办理流程:

职工申请→公积金中心审批(不超过1个工作日)→提取转账;

如需联系其他相关部门核实提取材料真实性的,审批时间适当延长。

提取材料

(一)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 (线上办理免提交材料)

1、《租房提取承诺书》(柜台现场填写)

2、申请人身份证

3、申请人借记卡或活期存折(可容缺受理,另选择“上社保卡”免提交)

(二)外派工作地租房的

1、《租房提取承诺书》(柜台现场填写)

2、申请人身份证

3、单位盖章的外派工作证明

4、申请人借记卡或活期存折(可容缺受理,另选择“上社保卡”免提交)

(三)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的

1、《梅州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2、房租发票

3、申请人身份证

4、申请人借记卡或活期存折(可容缺受理,另选择“上社保卡”免提交)

转载须知:为了社保知识、政策、法律和资讯的普及与分享,社百网欢迎您转载,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

转载来源:社百网,转载链接:https://shebao100.cn/news/73610.html

我来说两句

0/200

最新评论

查看全部条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点击收起
推荐阅读
相关最新
政府小程序查询
扫码查询当地社保办事小程序
Dynamic JFIF Image
Dynamic JFIF Image
查询结果示例

官网查询(社保·公积金)

咨询社保AI助手
0/50

热门标签

更多

文章热榜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