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法拍房”用上公积金贷款
日前,家住黄山市屯溪区的朱女士成为该市首位通过公积金购买法拍房的市民。谈起购买法拍房的过程,朱女士说:“从支付首付款到完成房产过户手续仅用4天时间,没想到流程这么快。”
法拍房在房源市场上具有一定吸引力,但是一次性支付全款的要求,让很多人望而却步。为拓展购房人的资金来源,2024年9月,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与黄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出台了《关于落实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法拍房的工作意见(试行)》。
《意见》规定,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法拍房买受人,可在人民法院支持以贷款方式购买法拍房且未付清购房全款前,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意见》同时还明确了“公积金法拍贷”应提交的材料以及办理流程等。
2024年12月,朱女士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看中了一套120平方米的法拍房。尚不知法院已出台上述政策的朱女士,为凑够购房款犯了难。“原本是打算向亲戚、朋友借钱的,咨询法院工作人员时完全是试试看。”朱女士说。
通过屯溪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得知可支持公积金贷款后,朱女士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了预审。经测算,朱女士符合相关要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便将朱女士的预审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了屯溪区人民法院。
2024年12月24日,朱女士以80万元的价格购得该房产。次日,朱女士将16万元首付款汇入法院指定账户,法院遂向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过户裁定书等法律文书,公积金管理中心向法院出具贷款放款承诺书。2024年12月26日,朱女士缴纳过户税费后,与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派人员一同来到黄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完成了房屋所有权的变更以及抵押登记。2024年12月27日,公积金管理中心将64万元公积金汇入法院指定账户。至此,朱女士用公积金贷款购买法拍房的流程全部结束。
“公积金贷款购买法拍房拓宽了网络司法拍卖参与者的范围,进一步提升了涉诉房产的处置效率。”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周群表示,未来将根据司法实践不断优化公积金贷款购买法拍房流程,解决资产处置难题,促进法院财产处置案件的变现。
·编后·
购房者受限于无力一次性付清房款,法院受困于房产变现难度大。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黄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针对“法拍房”与“公积金”之间的堵点,合力“疏通”,用制度在两者间架起了桥梁。这一做法在为购房者打开方便之门的同时,也为法院处置涉诉房产增添了新渠道。
安徽日报记者 袁中锋 通讯员 王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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