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一篇讲透2025年生育保险待遇
为更好服务广大参保人、宣传医保政策,我们对近期咨询较多、大家较为关心的问题进行了收集,对热点问题分期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今天,我们来讲一讲,生育保险待遇如何申报!
哪些人员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费的,自缴费次月起,其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
(2)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用人单位停止缴费的,其职工和职工未就业配偶自次月起停止享受相应的待遇。
(3)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按照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的起止时间与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时间一致。
(4)参加生育保险的失业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其未就业配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哪些内容?
包括生育医疗费用(产前检查、门诊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生育住院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2024年,生育保险待遇有哪些新变化?
职工参保人产前检查不限额:
在生育产前检查备案有效期内,职工医保参保人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100%的比例支付。
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增生育待遇:
产前检查待遇,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费用,由统筹基金按70%比例支付,产前检查待遇限额为每人每孕次1500元。城乡居民参保人须在出院之日起1年内申报产前检查待遇。
门诊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待遇,居民医保参保人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或因急诊抢救需要在本市非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费用,由统筹资金按70%的比例支付。城乡居民参保人须在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之日起1年内申报门诊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待遇。
产后多久可以申报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须自生育之日起3年内申报待遇。
其中,生育津贴在正常情况下,女职工在顺产98天后或者剖宫产128天后即可办理生育津贴。若有进行绝育手术,需增加21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个增加15天。
申报生育保险待遇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办理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原件
(2)职工参保人:《汕头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居民参保人:《汕头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申报表》
(3)医院收费票据(加盖医疗机构印章)
(4)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加盖医疗机构印章)
(5)出院小结(加盖医疗机构印章)
(6)生育登记凭证(生育时间:2022年12月4日后不需要提供)
备注:第(2)点更新为:《信息采集表》
若门诊就诊的,需提供门诊病历。如提供的是电子发票,需填写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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