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住房公积金可按月提取付房租啦
最近有市民问
咸宁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按月付房租”吗?
可以的可以的
只要满足条件就可以!
什么条件?一起来看看吧!
一、办理条件
(1)申请人及配偶个人账户为正常缴存状态;
(2)申请人及配偶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质押、保证担保;
(3)申请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4)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自住住房。
二、申请时效及额度
每月可提取一次,一个自然年内总次数不超过12次,缴存人家庭年度累计提取总额不超过1.5万元。
三、所需材料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I类银行账号、婚姻状况证明(已婚提供结婚证,离异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调解书,未婚进行事项承诺);
(2)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当月家庭房屋套数证明。
四、办理流程
申请人持申请资料到住房公积金业务受理点办理。
(来源:咸宁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湖北日报客户端)
【编辑:符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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