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
2025-02-21 15:47 ·
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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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的通知》,对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标准作出调整。
从2025年3月1日起,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调整为1750元。2025年2月及以前月份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仍按原标准执行,单位可据实及时按月为职工缴存该时间段的公积金。
清远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对已汇缴至2025年2月,且缴存基数低于1750元的在缴单位缴存人、自愿缴存人的缴存基数统一调整至17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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