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 助力住房消费-社百网(社保100)

小程序
扫一扫访问小程序
APP
首页 > 快讯 > 滨州市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 助力住房消费

滨州市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 助力住房消费

2025-03-03 11:04 · 滨州网 · 128人阅读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 为提振我市住房领域消费,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按照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业务政策的通知》(滨房公委发〔2025〕1号)文件要求,就有关业务政策进行调整,新政策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最新政策,适当提高租房提取公积金额度,职工租住我市滨城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博兴县、邹平市商品住房的(以夫妻双方公积金缴存地为主),夫妻双方每年可提取额由最高17000元调整为最高18000元(按家庭),租住我市其他县区商品住房的,夫妻双方每年可提取额由最高15000元调整为最高16000元(按家庭),每年只可提取一次。在支持现售房销售方面,购买商品房(现售)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10%,同时适用商品房(现售)、多子女家庭、高品质住宅、高层次人才等贷款额度支持政策两项以上的,最高贷款额度不叠加计算,以其适用政策中最高的贷款额度为准。购买第二套改善性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至20%,进一步降低购房门槛。此外,新政策还取消了不同提取类型需间隔满一年的时间限制。

此次政策调整旨在通过提高提取额度、增加贷款支持、降低首付比例等措施,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作用,提振我市住房领域消费。

转载须知:为了社保知识、政策、法律和资讯的普及与分享,社百网欢迎您转载,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

转载来源:社百网,转载链接:https://shebao100.cn/news/74940.html

我来说两句

0/200

最新评论

查看全部条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点击收起
推荐阅读
相关最新
政府小程序查询
扫码查询当地社保办事小程序
Dynamic JFIF Image
Dynamic JFIF Image
查询结果示例

官网查询(社保·公积金)

咨询社保AI助手
0/50

热门标签

更多

文章热榜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