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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3月1日起开始执行

2025-03-04 10:15 · 大众日报 · 112人阅读

原标题:淄博市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淄博市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3月1日起开始执行。

提高租房定额提取额度。无房职工租房定额提取额度由1260元/月提高至1500元/月,淄博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灵活就业人员租房定额提取额度提高至3000元/月。职工提供登记备案租赁合同的,租房定额提取金额上限由30240元/年提高至36000元/年。

同时,根据新政,缴存人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下调至20%;购买现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可在现行额度上限基础上上浮10%;月还款额与家庭月收入比上限由50%提高至60%。

记者 刘 磊 报道

【来源:大众日报】

转载须知:为了社保知识、政策、法律和资讯的普及与分享,社百网欢迎您转载,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

转载来源:社百网,转载链接:https://shebao100.cn/news/749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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