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出台相关办法 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方式有调整
厦门网讯(厦门日报记者 何无痕)近日我市出台《厦门市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对退休人员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方式进行了调整,将原先“以信息比对为主、‘互联网+服务’与社会化管理服务相结合”的模式调整为“以信息比对和自助认证为主、社会化管理服务兜底的递延认证模式”,更加便捷高效。
《办法》明确,将央属、省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和领取厦门市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待遇人员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范围,实现服务对象全覆盖。同时,新增“数据管理部门”为协同部门,充分利用大数据信息共享比对,提升退休人员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效率。
近年来,厦门市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成效显著。通过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和大数据共享应用,厦门市实现退休人员住院慰问免申即享,档案数字化率全省第一,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大数据应用比例达74.5%。此外,退休人员文体健康活动遍及社区、山村、海岛,每年举办活动500场以上,极大丰富了退休人员的精神文化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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