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4月起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周期调整为6个月
近日,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通知,从2025年4月1日起,呼和浩特市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周期由原先的12个月调整为6个月。
据了解,此次调整范围包括:呼和浩特市范围内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领取人员。享受企业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工伤保险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18岁以上按照原有规定执行,即每月认证1次;18岁以下调整为每6个月认证1次。
自4月1日起,待遇领取人应在认证周期到期前完成下次认证,即下次认证时间距上次认证时间不能超过6个月,距上次认证超过6个月未认证的,社会保险经办系统将自动暂停发放社保待遇,待完成认证后的次月恢复待遇发放并进行补发。领取人可通过“内蒙古人社”App、“内蒙古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支付宝或本人现场认证,境外居住人员可以通过外交部“中国领事”手机App进行自助认证。(赵宇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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