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间应如何分配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天津税务部门详解扣除方式

最近,有不少纳税人反映分不清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中哪些可以由夫妻一方全部扣除,哪些可以双方各扣一半。天津税务部门针对“夫妻间应如何分配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展开解读。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赡养老人和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只能由本人扣除,而剩下的五个专项附加扣除在夫妻间的分配方式可以分为以下三类。
第一类:可选择由夫妻双方分别按50%扣除或由夫妻一方100%扣除
(一)子女教育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可以按照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如果有两个孩子,怎么扣?《办法》规定:有多子女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子女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举个例子,对子女A可以选择由一方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扣除,对子女B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
(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二类:只能选择由夫妻一方100%扣除
(一)大病医疗
扣除标准是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而这部分医药费用支出就可以选择由本人或其配偶一方扣除,如果是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同时,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按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二)住房贷款
这里说的住房特指婚后购买住房。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只要是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一方扣除。
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也就是20年。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三)住房租金
纳税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规定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
第三类:特殊情形(这两种特殊情形同样跟住房密切相关)
(一)住房贷款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一定要跟婚后购房区分开来,婚后购房属于只能选择由夫妻一方100%扣除的情形。
(二)住房租金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相同,且各自在其主要工作城市都没有住房的,可以分别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如果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那么只能适用由夫妻一方扣除的情形。
夫妻间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分配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比例,以便更好地享受税收优惠。(记者 张艳 通讯员 孙晓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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