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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住房公积金新政4月1日起实施:最长期限可贷到68周岁

2025-03-27 11:00 · 大皖新闻 · 912人阅读

大皖新闻讯 为进一步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购房需求,有效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促进安庆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意见》,自2025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

降低首付比例,提高贷款额度

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首付比例最低降至20%。

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

单方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缴存人,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基础上增加10万元,但不得高于安庆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

具体贷款额度与缴存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和还款能力挂钩。

多子女家庭及高学历人才贷款额度上浮

对于多子女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符合安庆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规定的,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基础上上浮20%。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额度可达96万元;单方缴存的,最高额度为84万元。

此外,在安庆市行政区域内工作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缴存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贷款额度同样在可贷额度基础上上浮20%,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额度为96万元;单方缴存的,最高额度为84万元。

延长贷款期限,减轻还款压力

安庆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可计算到68周岁,且不超过30年。同时,借款申请人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与月收入比上限控制为60%,这一规定有助于减轻借款人的还款压力,使其在购房过程中更加从容。

提取政策更加灵活

缴存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未申办个人住房贷款的,缴存人本人及其配偶在购建和大修住房五年内,可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不超过总购房款。

不过,当安庆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高于90%时,将停办此项业务,恢复为“缴存人本人及其配偶在购建和大修住房一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此外,缴存人及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不超过医保报销后自费部分金额。

政策精准施策,助力人才安居

此次公积金政策调整体现了安庆市结合自身特点,制定因地制宜的政策。通过降低首付比例、提高贷款额度、延长贷款期限、增加提取灵活性等措施,安庆市不仅满足了不同群体的住房需求,还为多子女家庭和高学历人才提供了更多支持,进一步释放了购房潜力。这不仅有助于缓解购房压力,也为人才安居提供了有力保障,有利于吸引更多人才来安庆市发展,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大皖新闻记者 蒋六乔

编辑 许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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