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积金使用新政
3月26日下午,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四届五次会议上获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作出调整,新政于2025年4月1日执行。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作用,进一步减轻缴存职工购房压力,此次调整提高了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单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双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70万元提高到80万元。在贷款购房首付比例上,相比以前的首付比例执行标准,调整后不再区分首次和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统一调整为缴存人家庭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总房价的20%;购买存量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总房价的30%。此外,支持住房贷款结清后提取,即缴存人可在住房贷款结清后的两年内申请提取一次公积金,家庭提取总额不超过累计已还贷款本息。
同时,2025年度我市还将加大对人才贷款的支持力度。在淮北市就业并缴存公积金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硕士毕业生、博士毕业生,在淮北市购房时,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分别按单方或夫妻双方月缴存额相对应的最高贷款限额上浮10%、20%、50%。
记者 俞晓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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