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德州市异地就医政策问答

一、什么是异地就医联网结算?
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是指参保人到参保市以外地区(含省内其他各市及外省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持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实现联网结算,无需个人垫付费用后再回参保地报销的情形。
二、哪些异地就医费用可以联网结算?
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包括3部分:住院费用、普通门诊费用及门诊慢特病费用。
三、异地就医人员如何分类?
山东省异地就医人员整合简化为两大类:“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1)将原来的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外出务工农民、外来就业创业人员,统一整合简化为“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一般指在异地居住、生活或者工作6个月以上的人员。
(2)将转诊转院人员,自行外出就医人员,因出差、探亲、旅游等临时在外就医人员,统一简化整合为“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四、异地就医人员如何备案?
(1)省内跨市“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就医一律取消备案手续,就医费用直接联网结算;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采取承诺制备案,备案途径见第五条。
(2)异地长期居住备案采取审核制备案。我市参保人员办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提交备案地居住证、居民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凭证、异地工作劳动合同之一,并承诺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交材料后,由医保经办人员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即开通备案功能,备案途径见第五条。
五、异地就医备案办理方式有哪些?
(1)掌上办理:参保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异地备案-异地就医申请”或微信小程序“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办理,也可通过支付宝或微信小程序搜索“鲁医保”“德州医保”办理,办理进度、是否通过审核可通过办理平台实时查询。
(2)网上办理:参保人可通过“德州市医疗保障局”网站-个人服务平台进行办理。
(3)现场办理:通过各级医保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及其他医保服务站办理。
(4)电话办理: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可通过拨打客服电话:0534-2720336办理。
六、异地就医备案有效时限多久?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办理登记备案,备案时不设终止日期,长期有效;未在备案地发生医疗费用的,可随时变更或取消备案;在备案地发生医疗费用的,变更备案或取消备案的时限统一规定为6个月。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不再设置有效期,备案后可在就医地就医并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且不影响参保地就医及医保待遇。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后,因故申请终止备案,但终止备案前已办理异地入院手续的,办理出院结算时可直接联网结算。
七、异地就医备案能否补办?
补办异地长期居住备案的,按国家备案规定执行,备案起始日期自补办备案之日最多可往前提前5日;补办临时外出就医备案的,备案起始日期不受限制。
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出院结算前完成异地就医备案的,就医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应为参保人员办理医疗费用异地联网结算。
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出院自费结算后按规定补办备案手续的,可以按参保地规定申请手工报销。
八、参保人异地就医在哪些医院可以联网结算?
目前,参保人住院和普通门诊可以在全国开通异地联网的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实现直接结算。
开通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的具体名单可以从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微信小程序中查询。
九、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享受哪些待遇?
(1)“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办理备案后在长期居住地就医,一次备案长期有效,享受与参保地就医相同的医保报销比例;在备案地长期居住地以外就医,按临时外出就医政策执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地就医结算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执行参保地规定本地就医时的标准。
(2)“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省内跨市、跨省住院医疗、门诊慢特病、普通门诊费用首先自付比例为20%。“临时外出就医人员”首先自负后的报销政策与参保地同级别医疗机构的报销政策保持一致。
(3)调整门诊统筹(含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异地就医政策。凡建立职工、居民门诊统筹政策的市,参保人员省内跨市、跨省异地就医不受签约基层医疗机构范围和等级限制,均可享受门诊统筹待遇并实现联网结算,异地报销金额与本地报销金额合并计算,不超过当年度门诊统筹报销额度。
(4)取消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家数限制。异地就医直接备案到就医地,不再备案到具体医疗机构,参保人可在备案的就医地所有联网的普通门诊和住院定点医疗机构中自主选择就医,并实现直接结算;取消参保人门诊慢特病省内跨市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家数限制,门诊慢特病跨省联网结算备案的定点医疗机构家数也不受限制。
(5)居民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在备案地医保结算等级为一级的医疗机构就医时,执行参保地其他一级医疗机构医保待遇。
(6)除大学生、技工院校学生外,“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期间回参保地就医的,按“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报销政策执行。
十、异地就医人员应注意哪些事项?
参保人员需持医保卡、医保电子凭证就医。
参保人员跨省及省内跨市异地就医时,应在就医地的异地就医互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主动表明参保身份,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等有效凭证。
十一、无法联网结算的异地就医费用能否报销?
参保人在已实现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地区就医的,应持卡(码)联网结算,原则上不再接受医疗费用零星结算申请。
因结算网络系统、就诊凭证等故障导致无法直接结算的,相关医疗费用可回参保地零星报销,参保地按规定为参保人员报销相关治疗费用。
十二、零星报销的办理流程有哪些?
(1)住院病人须持医院收费有效票据,费用清单,出院记录(诊断材料);门诊病人须持医院收费有效票据,费用清单;门诊慢特病病人须持医院收费有效票据,费用清单,就医记录(或诊断材料)。
(2)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审核,材料齐全的9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对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
(3)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审核结算后,将报销医疗费用拨付至参保人员医保卡(金融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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