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医保局市民来电热点问题解答(二十二)

为进一步回应群众诉求,提升服务质效,日照市医保局对近期市民来电咨询的热点问题,进行了归纳整理和解答。
一、2025年3月份缴纳2025年度日照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什么时间可以享受待遇?
答:2025年3月份缴纳2025年度日照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有3个月(按天计算)的待遇等待期。因2025年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集中缴纳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已经截止,按照规定自2025年起,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缴费或未连续参保缴费的人员,设置参保缴费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按天计算);其中,未连续参保缴费的,每多断保一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再增加1个月待遇等待期。参保人可通过缴费修复待遇等待期,每多缴纳1年可减少1个月待遇等待期(固定待遇等待期不变);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修复后待遇等待期(含固定待遇等待期)不少于6个月。
二、参保人由低一级医院转到高一级医院就医,起付线如何计算?
答:住院起付线按照自然年度累计计算。如果累计起付线小于就诊医院起付线的,需补齐差额。
三、如何使用男方职工医保报销生育费用?
答: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的,按照职工生育医疗费支付标准的50%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如男职工配偶已按居民医保支付相关生育医疗费用,则不再重复享受男职工配偶生育医疗费待遇。
四、日照市参保人员办理异地长期备案未满6个月是否可以撤销?
答:视情况而定。一是办理长期备案后未满6个月且未在备案地产生费用的,可以申请撤销异地长期就医备案。二是办理长期备案后未满6个月,但是已经在备案地产生费用的,自备案之日起6个月后才可变更或终止备案。
五、日照市参保人到外省临时看门诊慢特病,如何报销?
答:日照市参保人因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10种在省外发生的门诊慢特病费用,可以按规定直接联网结算;在省外发生的其他门诊慢特病费用,回参保地手工报销。
六、日照市参保人2024年4月1日之前做“不孕不育门诊辅助生殖技术治疗”产生的费用如何进行报销?
答:参保人于2024年4月1日之前产生的不孕不育门诊辅助生殖技术治疗相关的医疗服务项目费用及相关药品费用不能报销。自2024年4月1日之后,申请并符合门诊慢特病的,享受门诊慢特病统筹待遇;未申请或不符合门诊慢特病的,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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