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了!柳州房票购房,有变化!
4月2日,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房票购房相关住房公积金使用事项的通知。
根据《柳州市征拆住宅房屋房票安置暂行办法》(柳政办〔2024〕56号)有关规定,使用房票购买住房,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相关条件,凭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出具的付款凭证等,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
近日,该中心还发布了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缴存人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通知。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支持缴存人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缴存人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工作要求及《柳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柳州实际,柳州明确,用住房公积金支持缴存人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缴存人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按柳州市购买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现行政策及流程办理。
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15%。
除贷款首付比例要求外,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按现行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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