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住房公积金新政的解读问答

一、缴存人购买自住住房其家庭可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是多少?
缴存人购买自住住房,其家庭(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总额+公积金贷款额(含公积金组合贷款)≤总房价。
二、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是多少?
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缴存人家庭,夫妻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调高至80万元;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调高至70万元。具体贷款额度根据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月缴存额、主借款申请人年龄、购买房屋总价、个人征信报告等情况综合测算。
三、符合绿色建筑、智慧住宅、多子女家庭、新引进人才、高层次人才贷款条件的缴存人家庭申请住房公积贷款有什么优惠政策?
符合绿色建筑、智慧住宅、多子女家庭、新引进人才、高层次人才贷款条件的缴存人家庭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原有可贷额度基础上上浮20%,夫妻双方正常缴存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96万元,单方正常缴存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84万元。贷款额度计算与月均还款额占借款申请人月收入比挂钩。借款申请人月收入认定方式可选择根据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作为其月收入,也可提供单位出具的职工收入证明或银行出具的近6个月的工资流水作为月收入证明。
四、办理过一次公积金贷款并已结清的多子女家庭,再次购买自住住房时还可以享受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吗?
多子女家庭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再次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仍可以享受在原有可贷额度基础上上浮20%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五、缴存人家庭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同时符合我中心多种贷款惠民政策(如绿色建筑、智慧住宅、多子女家庭、新引进人才、高层次人才、退役军人等),各种政策可以叠加享受吗?
借款申请人同时符合我中心多种贷款惠民政策条件时,不叠加享受。
六、本次政策调整后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如何认定?
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可延长至主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其中男性不超过68周岁,女性不超过63周岁,且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
七、当前我市规定的借款申请人贷款月均还款额占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月收入的比例为多少?
目前我市公积金贷款个贷率低于80%,借款申请人贷款月均还款额占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月收入的比例由50%上调至60%。
八、购买保障性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是多少?
缴存人家庭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保障性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
九、政策何时开始实施?
自2025年3月27日起开始执行新政策。
住房公积金中心服务网点、咨询电话
市直管理部0566-3220093
东至县管理部0566-3271850
青阳县管理部0566-5025169
石台县管理部0566-6028768
九华山风景区管理部0566-2823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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