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对大龄失业人员兜底保障 符合条件可申领养老保险缴费补贴

为加强大龄失业人员生活保障,支持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石家庄市人社局启动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简称大龄领金人员)养老保险缴费补贴相关工作,助力大龄失业人员顺利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该政策已经开始执行,执行至2039年12月31日。
该政策覆盖人群包括领取失业保险金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含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并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失业人员。
大龄领金人员在失业保险金领取地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其中按当地灵活就业人员最低缴费标准的部分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
符合条件的大龄领金人员自行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后,可通过河北人社APP或凭本人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到失业保险金领取地经办机构服务窗口申请领取由失业保险基金承担的费用,经办机构通过数据比对和业务协同方式审核通过后,及时将资金发放至大龄领金人员本人社会保障卡关联的银行账户。
大龄领金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或出现法定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情形的,停止享受由失业保险基金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政策,为大龄失业人员提供了更加稳定可靠的养老保障途径,充分体现了政府对这一特殊群体的关怀和重视,进一步完善了石家庄市社会保险制度体系,填补了大龄失业人员养老保险政策空白。(来源:石家庄日报 记者 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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