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新房首付款不够?家人公积金帮您凑!

还在为新房首付款烦恼吗?别急,可以用家人的公积金来支付!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缴存人购买贵阳贵安的新建商品自住住房,符合条件的,可提取本人和配偶以及法律界定的父母或子女的公积金用于支付该套住房的购房首付款。
一、申请对象
01、缴存人(购房人)本人及配偶。
02、 缴存人(购房人)法律界定的父母或子女。
二、申请条件
01、 购买贵阳贵安的新建商品自住住房,并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
02、 缴存人(购房人)家庭(本人及配偶)申请提取的,需满足本人及配偶在本市均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贵阳市公积金中心和贵州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放的公积金贷款,下同)。
03、 购房人法律界定的父母或子女(即代际互助申请人)申请提取的,需满足购房人在全国任一公积金中心缴存公积金且代际互助申请人本人在本市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
三、办理流程及所需资料
办理流程 :
申请人应在购房合同网签之日起18个月内持以下所需资料到贵阳公积金服务网点办理。
所需资料:
01、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所有申请提取的人员均需提供)。
02、 配偶要提取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
03、 代际互助申请人要提取的,还需提供关系证明,包括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明、收养证明材料或其他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原件。
04、 不能查询到网签合同信息的,需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商品房预(现)售合同备案证明原件。
四、办理要求
01、 每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首付款金额,提取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应保留不低于100元的余额。
02、 所有提取申请人(含代际互助申请人)须同时向同一服务网点提出申请,之后申请的不予办理。申请人不方便到场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需通过“贵阳公积金”APP或“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进行委托授权。
03、 所购住房为期房的,贵阳市公积金中心将提取申请人所提取的资金直接划转至售房单位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所购住房为现房的,贵阳市公积金中心将申请人所提取的资金直接划转至售房单位提供的资金账户。
04、 多人(2人及以上,不包括配偶)共同购房的,代际互助申请对象须为购房人(不含共有人)本人的父母、子女;夫妻双方(均为缴存人)共同购房的,申请对象为双方的父母、子女。
五、注意事项
商品房买卖合同被撤销、解除或者确认无效的,提取人应会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合同被撤销、解除或者确认无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提取的资金退回至本人公积金账户。对逾期拒不退回,经核实属违规骗提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转载须知:为了社保知识、政策、法律和资讯的普及与分享,社百网欢迎您转载,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
转载来源:社百网,转载链接:https://shebao100.cn/news/77205.html

我来说两句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