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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个省定点药店“无码不结”!未采码医保将直接拒付

2025-04-21 09:37 · 北京日报 · 157人阅读
国家医保局推动“无码不结”政策,要求定点零售药店在销售医保药品时必须上传药品追溯码,否则相关费用将被拒付。目前,11个省份已实现省域全覆盖,共134个统筹区落实该政策。此举旨在强化医保基金监管和公众用药安全。未赋码药品通过“无码库”动态采集数据以保障正常结算,并设有线上申诉机制应对特殊情况。未来将继续推进其余地区落实追溯码政策。
国家医保局推动“无码不结”政策,要求定点零售药店在销售医保药品时必须上传药品追溯码,否则相关费用将被拒付。目前,11个省份已实现省域全覆盖,共134个统筹区落实该政策。此举旨在强化医保基金监管和公众用药安全。未赋码药品通过“无码库”动态采集数据以保障正常结算,并设有线上申诉机制应对特殊情况。未来将继续推进其余地区落实追溯码政策。

  4月20日,国家医保局介绍,河北省等11个省份全面实现定点零售药店“无码不结”。医保部门依据药品追溯码拨付医保基金,未采集追溯码的医药费用将直接拒付。此举将强化医保基金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国家医保局2月发布通知,要求各地自4月1日起销售医保药品时须上传追溯码,并分阶段推进定点医疗机构全流程记录追溯码。截至目前,我国已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34个统筹区在定点零售药店实现“无码不结”,其中11个省份实现“无码不结”省域全覆盖。

  国家医保局表示,“无码不结”政策不改变患者购药流程及待遇结算,仅对医药机构“应采未采”追溯码的费用实施拒付。针对未赋码药品,各省统一建设“无码库”,通过自主申报、智能初审、医保审核等流程动态采集数据,确保医药机构库存未赋码药品正常结算。同时,医保部门开通线上申诉绿色通道,对系统故障等客观原因导致的异常情况实行“先结算后整改”,避免“一刀切”。

  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持续推动其余地区落实追溯码政策,通过技术手段强化药品全流程监管,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和参保人员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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