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租赁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新政解读

今年以来,中心聚焦“释放最大政策红利、营造最佳服务体验”,先后制定出台“助力安居优居十条举措”、修订完善“提取管理办法”“贷款管理办法”等,并于3月底在全省率先上线具有“大中台、瘦核心、敏捷化”特征的新一代智慧公积金业务平台。随着新政策的实施、新功能的释放,一系列公积金惠民举措、暖心服务,广大缴存职工可感可及。本期“绍小金课堂”,将为大家详细介绍“租赁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业务的政策及操作变化。
一、政策内容
1.事项名称:家庭无房且租房自住提取住房公积金(简称“租赁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
2.提取条件:缴存职工及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均无自住住房(以区、县<市>不动产部门的查询结果为准),且租房自住的。
3.提取时限及频次:允许缴存职工按年、按季、按月自由提取,每年最多不超过12次,支持配租型保障性住房试点项目的缴存职工按季、按月转账直付租金。
4.提取额度及规则:提取金额原则上不超过24000元/年·人,其中多孩家庭、高层次人才、青年人(指35周岁以下)允许线下按实(指实际租金)、按缴(指近12个月的缴存额)提取,允许入住支持配租型保障性住房试点项目的缴存职工按季、按月转账直付租金。
5.提取渠道及材料:标准额度内可通过“浙里办”等线上渠道办理,无需任何办件材料,且实行智能审批、资金秒到;线下提取须提供:缴存职工及配偶在缴存地无房证明、结婚证;属多孩家庭、高层次人才、新青年(指 35 周岁以下)申请按实提取的,另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租金缴纳凭证等;入驻住房公积金支持配租型保障性住房试点项目按季、按月转账直付租金的,另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租金直付三方协议。
二、主要变化
1.提取频次可自选。可选择按年、按季、按月自由提取,每年最多可取12次。
2.提取额度多样化。多孩家庭、高层次人才、青年人可突破24000元/年·人的标准额度,选择按实、按缴提取。
3.提取形式更自由。可选择本人线上、线下提取或按三方协议约定转账直付租金。
4.业务办理全智能。线上业务办理无需任何材料,实行数据共享、智能审批、资金秒到。
三、案例解析
案例1:缴存职工李某(大于35周岁、非多孩家庭)在越城内工作并缴存公积金,但其本人及配偶在越城区内无自住住房,符合“租赁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条件。今年2月份,已以该名义办理过提取业务,提取金额为15000元。按照新政策,后续李某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如有资金结余,可再以该名义多次办理提取公积金业务,后续可提取的累计金额为不超过9000元。
案例2:缴存职工王某(28周岁、单身)在柯桥区内工作并缴存公积金,公积金缴存金额为3000元/月,但其本人在柯桥区内无自住住房,符合“租赁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条件。今年1月份,已以该名义办理过提取业务,提取金额为24000元。按照新政策,后续王某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如有资金结余,可再以该名义到线下办理提取公积金业务,如果选择按缴提取,其一年内最多可提取36000元资金,可补提金额累计为不超过1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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