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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社保缴费工资申报6月30日截止

2025-04-24 09:25 · 芜湖新闻网 · 86人阅读
芜湖市税务局、人社局和医保局联合通知,2025年用人单位需在6月30日前向税务部门申报社会保险费年度缴费工资。申报范围涵盖所有参加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和工伤保险的单位。用人单位应按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申报缴费工资,新增参保人员按起薪当月工资确定。全省缴费基数上下限公布前,暂沿用上年标准,后续将统一调整补收。线上可通过安徽省电子税务局办理,线下需提交确认表。
芜湖市税务局、人社局和医保局联合通知,2025年用人单位需在6月30日前向税务部门申报社会保险费年度缴费工资。申报范围涵盖所有参加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和工伤保险的单位。用人单位应按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申报缴费工资,新增参保人员按起薪当月工资确定。全省缴费基数上下限公布前,暂沿用上年标准,后续将统一调整补收。线上可通过安徽省电子税务局办理,线下需提交确认表。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芜湖市税务局、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芜湖市医疗保障局三部门联合发布通知,2025年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工作启动,自即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用人单位需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

根据通知要求,社会保险费年度缴费工资申报范围为全市所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各用人单位(含机关事业单位)应按现行政策规定依法申报职工年度缴费工资,并按时足额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应按照职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2025年度缴费工资(2025年1月份至12月份)。当年新增参保人员的缴费工资按照起薪当月工资收入确定。确定后的缴费基数原则上同一缴费年度内不再调整。

通知要求,当年度全省缴费基数上下限公布之前,暂按上一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进行限定。待全省公布当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后,由税务机关根据新的缴费基数上下限和原始缴费工资申报数据,统一调整补收当年度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可通过安徽省电子税务局或社保费管理客户端进行线上办理,也可前往办税服务厅线下办理。用人单位在税务前台申报年度缴费工资或调整缴费工资的,需要提供《2025年度职工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确认表》。

​芜湖日报记者 陈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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