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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能约定试用期吗?

2025-04-23 10:40 · 人社部微信公众号 · 154人阅读
非全日制用工是以小时计酬为主,每日工作不超过四小时、每周累计不超24小时的用工形式。双方不得约定试用期,可随时通知终止用工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报酬结算周期最长不超过15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劳动者可与一个或多个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后订立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合同的履行。
非全日制用工是以小时计酬为主,每日工作不超过四小时、每周累计不超24小时的用工形式。双方不得约定试用期,可随时通知终止用工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报酬结算周期最长不超过15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劳动者可与一个或多个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后订立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合同的履行。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可以约定试用期吗?

非全日制用工

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

任何一方都可以

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

终止用工,用人单位

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按月支付工资吗?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

结算支付周期

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注意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能与多个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吗?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

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

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

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

不得影响

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本期编辑:王瑶

转载须知:为了社保知识、政策、法律和资讯的普及与分享,社百网欢迎您转载,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

转载来源:社百网,转载链接:https://www.shebao100.cn/news/cr_773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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