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离职后注销店里抖音号,面包店:节日营销机会都错过了!

基本案情
2021年11月8日,刘某入职一家面包店担任运营经理,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在短视频平台带货卖货风靡的当下,面包店决定进军抖音市场。于是,刘某用自己的手机号码注册了抖音账户,办理了店铺的抖音认证,并绑定了18家门店,用于产品营销。
但是刘某并没有在面包店常干下去,2021年12月11日,其与面包店协商一致后离职,在职期间的工资未结算。之后的几天里,面包店工作人员多次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联系刘某,要求其把抖音认证的18家门店都解绑,或者提供账号密码由面包店操作解绑,否则面包店无法认证新账户。
12月15日,刘某告知面包店自己已经注销其手机注册的抖音账号,并要求支付工资。面包店表示刘某应“解绑抖音认证门店”,而非“注销抖音账号”。
根据面包店的规划,原定要在圣诞节前在抖音上开展团购活动。但是刘某注销抖音账号后,18家门店仍显示“已被认领”状态,需要通过抖音客服申请解绑。最终,面包店只能使用其他门店的主体注册新的抖音账号,并按照客服指示,将原来被刘某绑定的18家门店解绑后,重新认领绑定至新抖音账号下。这些事项全部完成时,已经是2022年元旦了。后刘某向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面包店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面包店则提出了反请求,要求刘某赔偿因未及时解绑抖音账户造成的损失。仲裁委裁定面包店应支付刘某工资、经济补偿金,对面包要求赔偿的请求不予支持。面包店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
刘某系运营经理,用自己的手机号绑定了面包店的抖音账号,离职后,未将认证抖音账号解绑交接给面包店,而是直接注销账户,导致面包店在一定时间内不能用该抖音号进行推广营销。而新注册并认证、认领有关账号需要一定的期限,面包店错过了当年的圣诞节营销机会,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考虑到刘某的过错程度、工资收入等因素,法院酌情认定,刘某应赔偿面包店损失2000元,而面包店则应支付刘某工资及经济补偿金。
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劳动者在办理工作交接时,应秉持诚实信用原则。本案中,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在劳动者离职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支付工资,存在过错,但这并非劳动者不妥善办理交接事项的理由。若因劳动者不及时交接,导致用人单位产生损失,劳动者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由于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法院在确定劳动者承担的责任时,应充分考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各自承担风险的能力,并兼顾二者利益的平衡,劳动者所需承担的赔偿金额应与其过错大小、工资收入水平等因素相适应。
来稿:王 惠
文编:吴玉娇
责编:潘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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