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缺一不可 方能认定工伤

五险一金 一网打尽
下载APP
首页 > 百科 > “三工”缺一不可 方能认定工伤

“三工”缺一不可 方能认定工伤

2023-09-18 10:26 ·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52人阅读

案情简介

张某是某公司拌料工,2022年10月其以在该公司工作时左手被锯伤为由向本局申请工伤认定。经本局查明,张某的本职岗位是拌料,而其受伤地点是木工岗位,两处不在同一车间,且相距甚远。经调查确认,2022年9月9日上午,张某在工作间隙离开自己的工作岗位,到其他车间木工岗位擅自启动锯板机将单位的废弃木板切割成小块,准备带回家做燃料,在使用锯板机时由于个人操作不当导致左手被锯伤。

争议焦点

张某受到的伤害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之规定,不予认定为工伤。

认定结论

张某家属的工伤认定申请,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应当不予认定或者视同工伤。

评判分析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了认定工伤的几种情形,总结出“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三个基本原则,其中“工作原因”更是核心要素。因此,在工伤认定过程中必须综合考量,分析论证,三个因素缺一不可。

本案中,张某的受伤时间是在其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受伤地点虽不在本职岗位而是在其他车间内,亦仍属于在工作场所内,但其受伤的根本原因却是擅自启动锯板机将单位的木板切割成小块据为己用,与本职工作毫无关联,也不是为了企业利益和公共利益,应当排除由“工作原因”所致。因此张某受到的伤害不应认定为工伤。

张某后不服工伤认定,提起行政诉讼,经宜兴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经合议庭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张某撤回起诉。

案件启示

《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而不是某些人非法获利的工具。奉公守法、踏实工作、诚信做人方能心安理得,目无法纪、不劳而获必将受到道德的谴责和法律的制裁。

转载须知:为了社保知识、政策、法律和资讯的普及与分享,社保100网欢迎您转载,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

转载来源:社保100网,转载链接:https://shebao100.cn/pedia/cs_42533.html

我来说两句

0/200

最新评论

查看全部条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点击收起
推荐阅读
相关最新

官网查询(社保·公积金)

热门标签

更多

文章热榜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