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转让 原有工伤责任由谁承担?

五险一金 一网打尽
下载APP
首页 > 百科 > 用人单位转让 原有工伤责任由谁承担?

用人单位转让 原有工伤责任由谁承担?

2023-09-27 09:47 · 中工网 · 447人阅读

基本案情:用人单位转让 工伤职工无法继续享受工伤待遇

严某是一家物流公司的职工,与单位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某日,严某在搬运货物时,被从高空坠落的货物砸伤,随后被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

事故发生后,由于无法为严某安排适当工作,物流公司按月发给其伤残津贴。后来,物流公司发生资产转让,承继单位为某贸易公司。但某贸易公司通知严某,不再给他发放伤残津贴,也不安排工作。严某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结果:用人单位转让 承继单位承担原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责任

用人单位发生转让后,原单位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责任该由谁承担?

审理中,承继单位某贸易公司认为,严某的工伤是在原单位发生的,与自己无关,自己不应再继续承担他的工伤待遇。

劳动仲裁委审理后认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本案中,严某在物流公司工作时受伤且已被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物流公司转让后,承继单位在承继物流公司资产的同时,也应承担其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责任。因此,严某的工伤虽然是在原单位发生的,作为承继单位的某贸易公司也应继续支付他的工伤待遇。

据此,劳动仲裁委裁决由某贸易公司继续支付严某的工伤待遇。

(河北工人报记者哈欣整理)

转载须知:为了社保知识、政策、法律和资讯的普及与分享,社保100网欢迎您转载,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

转载来源:社保100网,转载链接:https://shebao100.cn/pedia/cs_42932.html

我来说两句

0/200

最新评论

查看全部条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点击收起
推荐阅读
相关最新

官网查询(社保·公积金)

热门标签

更多

文章热榜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