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办理流程

提取条件
珠海公积金中心提取条件
1、购买自住住房提取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
3、建造自住住房提取
4、翻建自住住房提取
5、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6、租房提取
7、离休、退休提取
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9、出境定居提取
10、死亡提取
提取材料
基本材料:
居民身份证
根据不同情况,相对应需提交材料,具体可咨询0756-12345。
提取流程
步骤一:
准备材料: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职工本人准备好相应的办理材料,前往珠海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或各管理所内办理。
步骤二
提交材料:申请人在服务窗口提交办理资料,工作人员对上交材料进行审核。
步骤三
审批放款:工作人员按使用规定审核资料,资料齐全的当场开局准许提取公积金批复。职工本人可凭批复到银行提取公积金款项。
提取额度
职工每次申请租房提取,审批通过后提取金额将按当时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90%进行计算,一次性支取,每个自然年内提取总额不超过24000元。
不同提取事项额度不一样,具体可咨询0756-12345。
转载须知:为了社保知识、政策、法律和资讯的普及与分享,社百网欢迎您转载,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
转载来源:社百网,转载链接:https://shebao100.cn/pedia/pd_30685.html

我来说两句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