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附提取额度
2023-04-13 1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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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公积金是一项长期储蓄制度,符合一定的条件可以提取公积金作用于职工的住房需要。但是,公积金提取有一定的规定条件,需要满足相应条件才能提取公积金,且提取次数有一定的限制。那么,合肥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合肥公积金是一项长期储蓄制度,符合一定的条件可以提取公积金作用于职工的住房需要。但是,公积金提取有一定的规定条件,需要满足相应条件才能提取公积金,且提取次数有一定的限制。那么,合肥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合肥公积金是一项长期储蓄制度,符合一定的条件可以提取公积金作用于职工的住房需要。但是,公积金提取有一定的规定条件,需要满足相应条件才能提取公积金,且提取次数有一定的限制。那么,合肥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提取额度又是多少?这些问题的答案尽在文中。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二)偿还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三)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户。
(四)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本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
(五)职工本人及父母、配偶、子女患重大疾病(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九种重病、大病住院)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六)出境定居的。
(七)退休的。
(八)符合下述情况之一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户口迁出本市;
2、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至提取时未正在就业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4、入刑人员刑期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
(九)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市家庭无房且依法承租本市住房用于自住的(含廉租房、公租房及商品住房)。
(十)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符合提取条件的,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销户提取除外)。
2、符合提取条件第(一)规定的,全额付款或首付达到规定比例可在一年内办理提取夫妻双方及房屋产权共有人住房公积金手续,合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已付费用,提取金额取至百元。
3、符合提取条件(二)规定,用于偿还实际已还款本息的,提取金额取至百元。夫妻双方及房屋产权共有人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已偿还的贷款本息(不含罚息)。当年未提取的,以后年度可以按实际还款额提取。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的,按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协议规定办理。
4、符合提取条件第(一)、(二)规定的,除配偶之外的其他共有产权人在规定提取总额内按产权比确定提取额度。
5、符合提取条件第(三)、(四)规定的,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依据相关有效的证明材料,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提取金额取至百元。
6、符合提取条件第(一)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累计提取不得超过个人应负担的治疗费用。
7、符合提取条件第(六)、(七)、(八)、(九)规定的,可以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8、符合提取条件第(九)规定的,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住房的,提取金额不超过一年实际房租支出,且不高于本市规定的当年度提取限额。提取金额至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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